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杭科农〔2023〕9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与自由探索相结合,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杭州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
二、受理类型
2026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一)重点项目
项目负责人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已取得突出成绩,围绕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展前瞻性、综合性研究。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青年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水平,通过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截至2025年1月1日,申请人年龄未满40周岁。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的,可以申请基金资助: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申请人同一年度限申请1项基金项目,且申请和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申请基金项目涉及与其它单位合作研究的,合作研究单位限1家。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本次申报通知相关要求,重点项目对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明确的研究内容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青年项目鼓励自由探索不设申报指南。依托单位需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
(一)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强化科研诚信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杭州市科研诚信信息数据库。
五、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
2026年度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通过杭州科技大脑(//ypt.kj.hangzhou.gov.cn/dn),进入“办事大厅-计划项目-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模块进行在线填报。申请人用户点击“个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提交至所在依托单位。
(二)审核推荐
各学院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申请项目内容和指南的相关性,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学校按流程根据限额数量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遴选。
(三)填报时间
1.伦理审批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16:00,审批流程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伦理审批流程。
2.我校拟定校内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2日下午16:00,请各学院申请人系统导出的pdf版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形审后,并填写推荐汇总表,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学院章老师,学院汇总后盖章统一报学校科研处,用于学校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推荐报出的项目请在9月28日16点前将杭州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系统打印)、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7份)后,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请各位老师和学院注意申报工作的时间节点,凡超过校内项目申报/报送截止时间的个人和学院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校科研处崔老师,联系电话:28868095。
附件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二级学科代码
科研处
2025年9月16日
地址: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
邮编:311121
本科招生热线:0571-28865324
研究生招生热线:0571-28861205
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68882、288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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